某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和标准部分规定“前台服务人员1名,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得4分”。将普通话二级甲等设置为评审因素,可以吗?何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将普通话等级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是否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普通话证书全称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国语函〔2022〕2号)第二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持证人测试成绩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凭证,全国通用。2021年12月9日,教育部发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教育部51号令)第十四条明确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每级分为甲、乙两等。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对于物业采购服务项目是否可以将普通话二级甲等设置为评审因素,业界持两种不同的观点。
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远高于采购需求
支持方认为,物业服务中的前台服务人员、会议服务人员对外沟通频次相对较高,普通话标准有利于沟通顺畅和维护采购人形象。另外,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不属于特定区域的证书,很多供应商都可以满足这一条件,对不同区域供应商不存在歧视待遇或差别待遇。
反对方认为,普通话证书并不是采购人实现采购目标所必须的条件,设置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相关。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峰看来,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保洁、安保、会议等服务,在语言水平方面只要确保能正常交流即可,普通话证书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实现采购目标关系不大。
哪些人员需要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呢?教育部51号令第十条规定,有五类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接受测试,具体包括:(一)教师;(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三)影视话剧演员;(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可以看出,对普通话水平有要求的主要是教师、播音员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事实上对于一般学科教师普通话的要求不低于二级乙等,要求物业服务人员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属于超出实际需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朱雨晨认为,有些高校设置了物业管理专业,但国家相关机构并未要求主修这一专业的学生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相应证书,要求物业服务项目供应商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属于提高采购标准。
普通话证书不宜设置为评审因素
财政部印发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财办库〔2024〕113号,简称113号文)列出的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等,其中对语言有要求的是“会议服务”中的引导服务,要求服务人员“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
福建益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刘志锰认为,采购人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中的前台服务人员、会议服务人员等普通话标准,这是考虑到涉及接待、引导等,可以正常沟通交流,但这并不意味着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才能正常用普通话沟通、交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在刘志锰看来,普通话证书与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实现物业项目目标影响不大,属于无关的需求,二级甲等证书更是远超过项目实际需要,有为某个供应商“量身定制”评审因素、影响公平竞争的可能。
要注意,根据22号文第十九条第一款,物业服务项目属于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前述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设置多项评审因素的做法不妥。